西宁仲裁委员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经国务院法制办备案,青海省人民政府批准,于1997年7月18日成立的青海省唯一一家仲裁机构。西宁仲裁委员会依法独立仲裁发生在国际、国内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自成立以来,西宁仲裁委员会始终秉承“公平正义,持中贵和,定纷止争,和谐仲裁”的理念,坚持仲裁机构的独立性,保障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维护仲裁庭的自主裁决;坚持按照专业化标准选拔培养德才兼备的精英人才,努力打造一支精明强干的仲裁工作队伍和一支专家学者组成的高素质仲裁员队伍;坚持按照国际化标准制定仲裁规则、仲裁员守则,高效解决商事纠纷争议,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青海经济的健康发展。 |